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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领取养老金的政策说明
2015-11-07 08:13

      近来,一些侨胞向我馆咨询国内领取养老金问题的有关政策。现将我馆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

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国内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领取养老金须在国内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发放养老金的帐户。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85〕侨政字第119号),退休人员加入外籍后可继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特别提示:由于国内各地具体经办政策存在差异,建议申请人拨打“当地区号+12333”热线电话咨询或查询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了解具体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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