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行证 |
| 2008/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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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下简称“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旅行证件,如无注明,均为两年多次有效。
本馆只受理领区内(Illinois, Michigan, Minnesota, Iowa, Wisconsin, Indiana, Missouri, Kansas and Colorado)旅行证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前来申办,无需预约。
一、下列人员可申请旅行证:
1、未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拟前往大陆的港、澳同胞;
2、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拟前往大陆的台湾同胞;
3、无有效中国证件,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4、在美国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美国(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者;
5、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清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
3、港澳台同胞请提供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在美国出生的儿童,请提供出生证明、父母中国护照、有效美国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持失效中国护照者,请提供原照及复印件。若护照遗失,请书面声明护照遗失情况。
正常件第5个工作日领取,收费25美元;当日或次日取证,需另交特急费30美元;第3个或第4个工作日取件,需另交加急费20美元。
支付方式:接受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如需回邮服务,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in Chicago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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