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前往香港 |
| 2009/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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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中国内地或其他国家者,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但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自内地途经香港者,除中国护照、联程机票外,还需持有前往国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如美国“绿卡”),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在海外居住的中国公民,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前往香港旅游、探亲、商务考察、参加会议等,均须申请赴港进入许可。 赴港进入许可申请可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人(无需出具委托书)来我馆递交,无须预约。本馆不接受邮寄赴港进入许可申请,但提供回邮服务。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 二、《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 1003A 及ID 1003B)1份; 三、2寸照片1张; 四、有效美国签证或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正常件第5个工作日领取,费用10美元(不计次数);当日或次日取证,需另交特急费30美元;第3个或第4个工作日取件,需另交加急费20美元。 支付方式:接受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in Chicago 必要时,上述内容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